发布日期:2024.05.10
日本的医疗补偿制度是构成国家公共保险制度基础的重要机制,对医疗质量和效率有影响。它的历史始于1927年“健康保险法”生效,并经过多次过渡至今。这次,我将总结诊疗报酬修订的历史。
在医疗现场进行各种医疗实践,但医疗补偿系统是为这些医疗服务和使用的物品支付适当考虑的机制。医疗补偿是保险医疗机构和保险药房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补偿,作为对保险医疗服务的补偿。诊疗报酬的内容是技术、服务的评价和物品的价格评价 (医药品根据药价基准决定价格) 。这些标准由厚生劳动省在公共医疗保险范围内确定。实际诊疗后,合计医疗机构进行的诊疗行为的分数,以1件10日元计算总额。患者支付其中的一部分 (1至30%),其余部分由承保人通过评估支付机构支付给医疗机构。诊疗报酬的分数,根据医疗的进步和经济状况、实际的市场价格等,通常每2年进行一次修改。这些也成为引导医疗机构进入国家医疗政策的手段。
在1927年,健康保险法生效后,医疗收费系统被定义为官方价格,并于1958年引入了新的医疗费用系统,这是现行医疗收费系统的基础。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间,由于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就诊率的提高,从1965年到1975年的10年间,医疗费用增加了约5.8倍。因此,1980年代以后,通过控制诊疗报酬修改率和推进住院医疗费的包括支付 (DPC/PDPS) 化等,力图抑制医疗费。
20世纪90年代,医疗体制改革受到关注,以应对老龄化的进展,1997年颁布了“长期护理保险法”。护理保险制度于2000年实施后,诊疗报酬体系的概括化得到了推进,新设了“住院基本费”,将传统的住院费统合起来。此外,还引入了评估医疗质量的机制,例如基于区域医疗计划的医疗机构的功能分化,以及根据严重程度和护理需求设置住院费。根据政府2006年的“经济和财政管理与改革的基本政策”,对医疗费进行了大幅度的减去修订,以优化医疗费用。2012年,为了构建作为地区完结型的医疗、护理服务提供体制的地区总括护理系统,加强了医疗机关之间的合作。2020年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扩大,新设了在线诊疗的评价,力图采取应对感染症的措施。
2024年的诊疗报酬修订中,提高了“初诊费”“复诊费”“住院基本费”,通过提高这些费用,提高了护士、护理助理、技师等的基础以及40岁以下的勤务医生、办公人员等的工资。另外,作为急剧增加的高龄患者的急救运送的接应点,新设了能够加强康复和营养管理,支援早期出院的地区综合医疗病房。平时就与看护保险设施合作,在入住者的病情恶化时,设置了给出诊或接受住院的医疗机构的加算。另一方面,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将对生活习惯病的相关费用进行重组,每月只收取一次生活习惯病管理费,并扩大加算范围,以鼓励医生在规定的期间内降低处方费或不就诊而可以反复使用的“补充处方”的发行。
今后诊疗报酬修订的课题,是应对伴随高龄化的医疗需求的增加和有限的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要求讨论从团块世代到75岁以上的2025年开始的医疗体制。澄清医疗机构的角色分工,丰富准确评估医疗质量的指标,利用ICT技术,培养和确保医务人员以及改善工作环境也是重要问题。
MEDIUS Group 正在发展以销售医疗设备为中心的业务。参与医疗的我们(Medical + us)也想扮演一个信息源(Media)的角色,为医疗领域和人们明天的健康提供有用的信息。